10月17日,深交所下发对ST步森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显示,经查明,2019年9月10日,ST步森与关联方易联汇华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拟以13831.6万元收购易联汇华持有的广东信汇60.4%股权。
但这起股权收购计划却问题频出。经查明,2019年9月12日,ST步森披露《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在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中仅披露“如人民银行批复否决了此项股权转让,则《股权转让协议》自动终止”,未完整披露协议相关具体约定。
2019年10月底,公司时任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王春江知悉因不符合支付服务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具备成为支付机构广东信汇主要出资人的资格,但未及时披露上述信息。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向易联汇华支付股权转让款6300万元。2020年9月暨一年期届满后,公司与易联汇华未通过书面形式达成延期协议,但交易各方仍以实际行动继续推进股权转让事项,《股权转让协议》实质延期。
浙江证监局表示,经查,发现北京东方恒正科贸有限公司作为ST步森控股股东,持有公司总股本的15.55%。上述股份于2022年6月24日-2022年6月28日被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轮候冻结。
而实际上,公司今年来以来已收到6份监管函,已发布多份整改报告。
ST步森表示,公司以“步森男装”为主打品牌,在全力做好核心业务同时,为提升经营能力、增加新的盈利增长点,公司于2020年新增信息服务分部业务,主要为具有支付交易牌照的机构提供商户拓展代理服务。
9月5日,ST步森公告,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到期失效。公司表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后,公司一直积极推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但由于资本市场环境以及融资时机变化等因素影响,至今尚未取得实质性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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