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的五项具体规定随处可见之后,。当置业人士在北京使用公积金贷款或商业银行申请第二套房屋贷款时,首付比率由60%上升至70%。
昨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关于实行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差别化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指出借款申请人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70%、贷款利率为同期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对于此前社会热议的二套房认定标准,《通知》规定,对于在北京市住建委房屋交易权属信息查询系统中显示无房,但有1笔住房贷款记录或1条公积金提取记录,符合第二套住房贷款条件的借款申请人,即“无房有贷”的申请者,仍执行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贷款利率为同期首套住房贷款利率1.1倍的政策。相关人士解释说,政策中提出的1条购房提取记录,并非是一次提取。比如购房人之前购买过一套住房,但针对这套住房提取过多次公积金,也只会认定为1条购房提取记录。
为避免高收入家庭长期占用贷款资金,《通知》明确人均月收入超过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含)以上的,其月还款额原则上不低于其月收入的50%。据了解,2012年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是4672元,3倍则是14016元,此类人群公积金的每月还款额将不低于7000元。
同一天,二套房的商贷政策也同步收紧。昨日,央行营业管理部向北京地区商业银行发出通知,要求二套房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70%,较此前的60%首付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对“无房有贷”的家庭,仍执行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的政策。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继续停发。利率方面未做出具体要求。此外,新政还在贷款资格审核、贷款额度、月还款额、借款申请人缴存要求、加大住房公积金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等方面,提出了进一步加严、收紧的新规。最新政策: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实行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差别化政策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