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房屋公积金的最长贷款额是多少?
申请住房公积金舒适住房贷款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30年(二手房的最高贷款期限不超过15年,但5年内完成的第二套新住房除外),在借款人法定退休时间后不超过5年。
3.申请住房公积金舒适住房贷款应提供哪些材料?
提供住房公积金适足住房贷款申请:房屋公积金账户号、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户籍原件、复印件、结婚证或者其他关系证明、所有合住住房申请人抵押贷款承诺书正本和复印件,以及有关贷款资料。
4.住房公积金舒适住房贷款能否提前偿还?
舒适住房借款人可以从住房公积金适足住房贷款之日起提前一年偿还部分公积金贷款本金和利息,还贷金额应超过6个月的贷款本金和利息;借款人提前申请结清和退还所有舒适住房贷款的,不受期限限制,提前还款不必支付违约赔偿金,可以向住房公积金舒适住房贷款的贷款银行申请提前还款手续。
5.房屋公积金安居贷款政策对补充还款者有何规定和限制?
如果不终止满足舒适住房补充还款条件的对象,就不能作为参与舒适住房借款人贷款偿还业务的补充。住房公积金舒适住房贷款的补充支付人在办理“冲销还贷”业务后,不得在住房公积金舒适住房贷款期间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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